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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繳對象和范圍
2019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對象為全市范圍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注: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及其他特殊保障制度覆蓋范圍以外的,具有我市戶籍或在我市入學、長期居住的城鄉居民均可參保),主要包括:
(一)全日制在校學生(包括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專科學校、技校、特殊教育學校、全日制高等院校,不受戶口限制);
(二)18周歲以下非在校居民;
(三)其他非從業居民。年滿18周歲以上,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且無固定職業、無穩定收入的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上的老年居民。
二、繳費標準
2019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50元。
三、繳費期限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實行按年繳費,每年設立集中繳費期進行集中征繳。今年,除春招學生和具有我市戶籍的新生兒、退役士兵、刑滿釋放人員外,我市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集中繳費期為2019年8月1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予補辦;無為縣、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并結合實際,確定本地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集中繳費期。
新生兒實行“落地”參保,在新生兒出生后2個月內完成參保登記、核對參保計劃,出生后3個月內由新生兒監護人按規定繳納新生兒個人參保費用。
2019年集中繳費期參保人繳納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保險待遇享受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策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四、繳費方式
(一)市區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方式
1.全日制在校學生(包括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專科學校、技校、特殊教育學校、全日制高等院校)由所屬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繳費,參保信息由學校批量報盤導入,醫療保險費由學校代收后統一集中繳納。
2.具有我市戶籍的18周歲以下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非在校居民以及其他非從業居民首次參保時,須持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到戶籍所在社區(村)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由社區(村)工作人員將其參保信息錄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系統后,再通過銀行網點、社區自助終端或網上銀行(通過城市令APP)辦理繳費業務。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重度殘疾人員、重點優撫對象、三無人員等困難人群或戶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續保人員,須先到現居住地社區辦理參保信息變更手續,再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業務。
目前,市區代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商業銀行有: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徽商銀行、蕪湖揚子農村商業銀行。
鳩江區江北區域的沈巷鎮(即由和縣劃入市區的區域)和二壩鎮、湯溝鎮、白茆鎮(即由無為縣劃入市區的區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工作,暫維持原征繳模式基本不變。
(二)市轄四縣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方式
無為縣、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城鄉居民按照當地政府及稅務、醫保等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規定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一般由參保人(戶)向所在的村(社區)、學校、衛生院等基層代征單位直接繳納;村(社區)、學校、衛生院等基層代征單位收取參保人繳納的保費后,按規定及時向鄉鎮(街道)的經辦機構上解收取的保費資金;鄉鎮(街道)的經辦機構將歸集的保費資金(包括賬戶利息及其他有關收入)在征期內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入庫。
基層代征單位征收費款時,按規定向參保繳費人(戶)開具由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專用票據。
五、溫馨提示
只有身體健康才能人生平安、生活幸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百姓健康的安全網、家庭負擔的減壓器、民生幸福的保障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造福人民群眾、惠及千家萬戶。真誠希望全市廣大城鄉居民能充分認識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熱忱歡迎符合條件的全市城鄉居民踴躍參保、主動繳費,為開創健康平安、美好幸福的生活提供可靠有效的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