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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甘肅省醫療保障局、甘肅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 2019 年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甘醫保發〔2019〕52 號)要求,為進一步落實全民參保計劃工作,實現應保盡保,確保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有保障,經研究決定,適當延長 2020 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期限,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繳費期限
2020 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期限延長至 2020 年3 月31 日。
二.繳費對象
還未繳納 2020 年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城鄉居民。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結合當地具體情況,探索適合本地特點的參保繳費方式,采取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徑,充分利用春節期間居民集中返鄉的時機,組織人員宣傳引導廣大城鄉居民積極參保,不斷擴大參保覆蓋面,做到應保盡保。
(2)要一一對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開展工作,確保應參盡參。
(3)對因特殊情況,本人無法辦理參保的,可委托家屬、親戚朋友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事宜;對戶籍在本地,但在異地已經參保并提供了參保證明的外出務工人員及學生等,不再重復參保。
(4)各地醫保部門、稅務部門以及代收的商業銀行,要建立聯合工作機制,